《企業託管經營協議》是企業對外進行託管經營時所簽署的合同。企業託管是指企業資產所有者將企業的整體或部分資產的經營權、處置權,以契約形式在一定條件和期限內,委託給其他法人或個人進行管理,從而形成所有者、受託方、經營者和生產者之間的相互利益和制約關係。託管經營通過“外在於”企業的經營者投入一定數量的啟動資金,並把有效的經營機制、科學的管理手段、科技成果、優質品牌等引入企業,對企業實施有效管理。同時,託管經營過程中受託方憑藉自身的管理和資金優勢獲取一定的經濟回報。託管經營的實質是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通過市場對企業的各種生產要素進行優化組合,提高企業的資本營運效益。託管經營有利於進一步促進企業政企分開;有利於明晰企業產權關係;有助於市場經濟的實施,應該說託管經營是企業改造的重要方式。